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應多手段完善電子垃圾回收處理
業內人士認為,立法是解決電塑膠回收子垃圾污染問題的根本保障。許多發達國家都通過法律手段處理電子垃圾污染問題。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處理電子垃圾問題的法律與政策,結合我國國情,建立更具操作性的法規體系。
首先,建立電子垃貴金屬回收圾處理長效機制。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宋占偉認為,雖然我國有相應的政策規範,但實施起來缺少細則劃分,缺少持續性監督和管理,而未從根本上解決電子垃圾回收處理問題。
今年兩會上,格力電器股份有限董明珠等全國人大代表表示,我國應盡快從國家層面制定廢舊手機等電子垃圾處理的管理辦法與細則。增強一些法律和政策的系統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明確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及處理的主體,特別是廢物回收的責任。應該努力發展第三方的電子垃圾處理企業,鼓勵民營、外資進入這一領域。
其次,建立完善回收利用體系。成熟的電子廢物回收利用體系包括再生材料的回收利用、便捷的回收體系、專業化的分拆分類基地和從業人員等。國家應積極引導和扶持有條件的中心城市建立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和集散市場,實施電子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規範收集和處理行為。在堅決取締個體加工處理廢舊家電的基礎上,做到有資質的分散回收、集中處理。
長期關注電子垃圾回收的山東大學教授唐錫光認為,對於垃圾回收散戶,政府部門可考慮將具備一定生產能力、技術領先、環境污染少的納入扶持和試點範圍,接受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靈活機動的特點。而對於污染嚴重的散戶則考慮有序引導,轉變就業,並在今後對行業設立一定的門檻。
同時,開發電子垃圾處理利用的新技術。孫雨壯表示,電子產品更新速度越來越快,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相應會縮短,這將使電子廢棄物的數量呈直線增長,電子環保難題將會越來越艱巨。而相對電子業界的技術發展水平,對電子垃圾處理與利用的管理和技術水平已嚴重滯後,堅毅國家應加強電子垃圾處理與利用技術的研究,並制定政策推動電子垃圾回收利用企業逐步向集約化、規模化、產業化方向發展電子零件回收,實現由分散處理轉向集中產業化處理、由低水平逐步轉向高科技。
從事環保產業的孫濤認為,電子元器件中多半含有可回收利用的金屬,有些則較為稀有。這就要求環保科研機構和相關企業加強科研攻關,做到重復利用,節約有限資源,避免浪費和污染環境,廢五金回收同時也可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
此外,政府部門應給予回收處理企業鼓勵扶持政策。政府部門應給予回收處理企業鼓勵扶持政策,如補貼政策、無息貸款或低息貸款的發放政策,再利用產品的減免稅制度等。同時對資源循環型產業化基地給予產業稅收減免政策、土地規劃用地指標等優惠政策。國家也應該采取發行國債、環保彩票等方式籌措資金,在幾下腳料回收個重要的經濟特區建立一些地區級的大型處理廠,統一處理該地區的電子垃圾。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