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星期四

英漢翻譯考試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字跡要清晰

  翻譯考試的實務部分需要在試卷上筆答,中翻英翻譯有 的考生字跡潦草,胡塗亂抹,令人難以辨認,甚至間接影響了成績。試卷不僅反映了考生的翻譯水平,其實也能反映出考生的工作態度。作為合格的翻譯首先要求嚴 謹,一絲不苟,潦草難認的字跡容易造成筆誤和誤讀,在實際操作時也會造成延誤或誤解,甚至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因此,不要以為書寫不重要,這也是翻譯的基 本功之一,必須嚴肅對待、刻苦訓練。  
二、錯別字

  錯別字是考試中經常發現的問題。無論是二級筆譯還是三級筆譯,譯文中出現 錯別字都是要扣分的。其實,一名合格的翻譯,不僅外語水平要高,具有熟練運用外語的能力,母語水平尤其要高,這樣在做翻譯時才能做到得心應手,出神入化。 因此,考生除了注重提高外語水平,更應當打好母語的基礎,練好基本功,以期在考試時不致因錯別字而丟分。 
 
三、數字

  關於數字用法的問題,國家主管部門已有具體規定,各翻譯出版機構以及一些國際組織也有自己的專門規定。有志於從事翻論文翻譯譯 職業的人應該對這些有起碼的了解。   一般的規定是,對於純粹屬於計量或統計範疇的數值,無論原文是否使用阿拉伯數字,譯文一般用阿拉伯數字。例如:原文“654,321,000”,譯文中照 抄“654,321,000”即可;不能譯為6億5千4百32萬1千。原文“fifty million”,可譯為“5 000萬”;不能譯為“五十百萬”,或“50百萬”。對於萬以上數字,中文一般以“萬”和“億”為單位;原文“half a billion”,可譯為“5億”。原文“five trucks”,可譯為“5輛卡車”;原文“3-4 percent”,可譯為“3%-4%”;原文“five percentage points論文修改”,可譯為“5個百分點”。

    原文用英文數字或羅馬數字表示的,除純粹屬於計量或統計範疇的數值的情況外,譯文用漢字。例如:原文“Chapter II”,可譯為“第二章”,不能譯為“第2章”;原文“Committee of Twenty-four”,可譯為“二十四國委員會”,不能譯為“24國委員會”;原文“Sixty-fourth Session”,可譯為“第六十四屆會議”,不能譯為“英文論文第64屆會議”。

   在原文中,數字如作為詞素構成固定的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的語句,以及鄰近兩個數字連用表示概數的情況,則譯文中可使用漢字;整數一 至十,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可以用漢字,但要照顧到上下文,以便求得局部體例上的一致。例如:原文“quarter”,應譯為“四分 之一”;原文“three to four people”,則譯為“三四人”;原文“Third World”,可譯為“第三世界”;原文“several thousand people”,則譯為“幾千人”;原文“five principles”,可譯為“五項原則”;原文“four or five hundred”,可譯為“四五百”;原文“well over sixty”,可譯為“六十好幾了(年齡)”, 原文“50-odd years old”,可譯為“五十出頭”, 原文“a little over 30 years old”,可譯為“三十掛零”等等。

  對於數字的翻譯還可以做出許多規定,但對於翻譯(水平)考試而言,掌握以上三點就基本可以了。對於不規範的數字表述,諸如“6億5千4百32萬1千”之類,閱卷老師都是要酌情扣分的。

  
四、人名問題

   除另有特別規定外,對於原文中的人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譯的,翻譯時可以借助外文詞典、人名詞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試中,考生應該力爭將人名准確地翻譯出來, 尤其是一些國際上較為著名的人物,例如聯合國秘書長、幾個主要大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歷史上有名的大科學家、大文學家等,還要注意與港澳台地區的譯法 有所區別。對於一些一般人不太熟悉的人名,即使翻譯得不太准確,考慮到這是限時的考試,閱卷老師一般是可以通融的(各閱卷組會作統一規定),但在實際工作 中,人名一定要力求准確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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