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

禁用廢塑料生產食品

禁用廢塑料生產食品
  塑料被廣泛應用於農業、工業、建築業、包裝、國防以及人們日常塑膠袋生活等各個領域,每年消費量和廢塑料量的產生量較大。
  由於廢塑料具有耐腐蝕、不易分解的特性,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不容忽視,尤其是一次性塑料包裝廢棄物、塑料農地膜被隨意丟棄而造成的“白色污染”,已成為社會各界熱切關注的環境問題。由於手提袋一些廢塑料加工企業缺乏污染防治設施,在加工回收過程中產生的購物袋二次污染也不容忽視。為了加強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環opp袋境安全,近日,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制定並發布《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下稱《規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
  為了防止企業利用廢塑料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規定》明確指出,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厚度小於0。025mm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於0。015mm超薄塑料袋。從食品安全和居民區環境質量的角度考慮,規定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食品用塑料袋;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料。
  針對被危險化學品、農藥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制品(如輸液器、血袋)等廢塑料類危險背心袋廢物,《規定》明確,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料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